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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5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程广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广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迪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附件:个人简历

  程广旭先生,中国籍,1972年10月出生,现任公司总裁助理、销售总监兼重型车动力销售公司总经理;历任扬州柴油机厂技术工程师,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营销部副总经理,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潍柴动力卡车动力销售公司总经理等职;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

  程广旭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600,0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迪女士,中国籍,1991年9月出生,2017年4月加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证券事务管理等相关工作;助理经济师,管理学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迪女士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迪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6-2297056  传真:0536-8197073

  电子邮箱:wudi03@weichai.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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