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冷翠华
2020年新年伊始,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持续监管高压态势,陆续披露了一批罚单。《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1月2日至1月6日,各地银保监局本级已经公布了52张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罚单;同时,银保监分局本级公布了17张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罚单,被处罚的机构既有人身险公司,也有财险公司,还有保险中介机构。
从处罚金额来看,监管机构开出的针对保险公司的单张罚单最高处罚金额达80万元,更关键的是,部分保险公司被停止相关渠道新业务长达一年时间,同时高管被撤销任职资格,还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被吊销业务许可证。
监管机构的罚单既体现了保险机构违法违规的老问题,也反映了近两年出现的新情况。例如,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挂中介业务等老问题依然突出,同时,险企员工参与非法集资,从业人员微信虚假宣传保险被罚等新问题也正在逐渐显现。
内部管理混乱被罚
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暴露了保险行业的隐疾,其中,险企因为内部管理混乱而被处罚的现象值得关注。
根据监管处罚,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和扬州分公司的高邮支公司都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高邮支公司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上岗、面试环节乱收费;二是管理团队存在亲属关系且人事档案部分信息不真实;三是内部工作微信群存在汇报非保险理财销售情况的现象;四是内勤人员和代理人管控不严,部分人员参与非保险理财产品销售活动。
对这些问题,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在审计发现问题后怠于整改,同时,利安人寿扬州分公司存在内部员工管理机制不健全,员工涉嫌参与非法集资。
2019年4月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表示,坚决杜绝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该通知指出,个别保险公司违反《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要求,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形成风险事件,暴露出保险机构在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管理、从业人员管控以及风险处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银保监会指出,对这一现象必须予以坚决打击,要求保险公司严格管理、全面自查并及时处置。
分析人士认为,从处罚情况来看,部分保险公司对该问题并未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急需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行业发展。
至少5人因朋友圈言论被罚
微信朋友圈是自己的私人领地可以随便说话吗?当然不是,近期,银保监局的罚单充分说明,在朋友圈宣传保险也不能信口开河,否则同样将受到处罚。
湖北银保监局2020年开年就发布了对至少5位保险公司员工的处罚,原因皆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其中,某寿险公司随州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经理方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称,该公司的一款产品仅销售10天,属于不实信息,欺骗投保人,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同时,该公司长阳支公司业务员田某在朋友圈发布保险产品信息,使用“存”、“利息”等字眼宣传保险产品并作收益类比,夸大保险产品收益,还存在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但实际并未赠送等欺骗投保人的问题,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另一家银行系人身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业务发展经理方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产品比较信息,共列举了20家险企的产品价格,并称:“真是不比不知道,比比谁更优,一目皆了然。”湖北银保监局表示,其将本公司保险产品与其他公司保险产品进行片面对比,欺骗投保人,对其进行警告并罚款 2000元。该保险公司另一业务发展经理周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鑫丰瑞。非常好的理财产品,重磅上市。”经查,鑫丰瑞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非银行的理财产品,周某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被警告并罚款2000元。此外,该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理财经理李某在朋友圈发布信息,除了对不同险企的产品进行片面比较,还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凡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挂饰,可以挂在车里或者包上,招财猫添好彩,我只有几个哈!”,因此李某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被停止车商渠道新业务一年
从各地方监管态势来看,2020年开年以来,黑龙江银保监局监管力度非常大,在开年至今的49张银保监分局本级罚单中,黑龙江银保监局占了20张,多家公司及高管人员受到处罚,且该局仅针对保险公司的罚款就达1014万元。
其中,被处罚最重的险企当属人保财险哈尔滨市开发区支公司。该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依然是财险行业存在的老问题,即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对此,黑龙江银保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处罚款80万元。同时,责令该公司停止代理渠道车险新业务一年(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止),并撤销刘华伟高管任职资格,给予赵晓光警告并处罚款9万元。
有业内人士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监管处罚不断,但财险行业的诸多老问题依然长期存在,原因之一就是处罚力度不够大,企业权衡利弊之后仍有冒险的冲动,随着监管处罚力度的加大,这一现象有望逐渐得到遏制。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中,有一家车商被吊销业务许可证。根据天津银保监局消息,天津安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拒绝配合天津银保监局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拒绝向检查人员提供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档案、台账、财务会计资料等材料,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安泰汽车销售吊销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兼业代理机构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后,不能继续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公司也不能继续与该类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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