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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首创证券创陆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创陆11号”)、首创证券创陆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创陆24号”)、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添利20JG503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以下简称“添利20JG5037期”)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创陆11号4,000万元,创陆24号3,000万元,添利20JG5037期2,000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创陆11号:2019年10月22日至2020年2月4日,共计105天;创陆24号: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04月21日,共计175天;添利20JG5037期:2020年01月07日2020年05月07日,共计12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全部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其中苏州市永昶机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首创证券创陆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产品成立日:2019-10-22

  (2)产品到期日:2020-02-04

  (3)产品签署日:2019-10-21

  (4)理财本金:4,000万元

  (5)预计年化收益率:5.10%

  (6)支付方式:按期付息,赎回还本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8)理财业务管理费:1%每年(按前一自然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净值计提)

  2、首创证券创陆2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产品成立日:2019-10-30

  (2)产品到期日:2020-04-21

  (3)产品签署日:2019-10-28

  (4)理财本金:3,000万元

  (5)预计年化收益率:5.30%

  (6)支付方式:按期付息,赎回还本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8)理财业务管理费:1%每年(按前一自然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净值计提)

  3、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添利20JG5037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1)产品成立日:2020-01-07

  (2)产品到期日:2020-05-07

  (3)产品签署日:2020-01-06

  (4)理财本金:2,000万元

  (5)预计年化收益率:1.6%-3.9%

  (6)支付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7)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首创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中高等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为主要投资对象,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

  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外汇的期权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0)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受托方经营情况

  受托方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为北京市国资委所属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证券公司,其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为:

  单位:亿元

  (三)以上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首创证券创陆11号、创陆24号资管计划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并不能保证本金和理财收益,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购买的浦发银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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