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宏信证券”)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刘亮同志对伟隆股份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2019年12月23日下午,保荐代表人刘亮同志在伟隆股份三楼会议室对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增持、减持规定》。
二、参加培训的主要人员
伟隆股份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主要包括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三、培训的效果
宏信证券的本次培训得到了伟隆股份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增持和减持公司股份有了基本的认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 亮
任 滨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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