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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0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总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6人,代表股份290,527,186,489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6,406,257,089股的81.5157%。

  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会议由本行副董事长、行长谷澍先生主持召开。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

  2.本行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本行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杨国中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国中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选举杨国中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根据有关规定和本行监事会决议,杨国中先生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担任本行监事长的任职同时生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和姜琳琳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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