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浙江交科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进行了认真研究与落实,并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请做好浙江交科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告知函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告知函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于请做好浙江交科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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