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开展股权合作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43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9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并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但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仍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仍无法在2020 年1月8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披露。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提出申请,延期至2020年1月13日之前回复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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