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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晶翼先生、张腾文女士、贺国生先生和独立董事张涛先生、王广基先生、李越冬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他董事均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缩股减资的议案》

  为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健康发展,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经川宁生物各股东友好协商,拟对川宁生物各股东进行同比例缩股减资,将其注册资本由目前的400,000万元减少至200,000万元,通过缩股减少的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计入川宁生物的资本公积,不涉及向各股东退回出资的情况。本次减资不会改变川宁生物的股权结构,也不会导致川宁生物净资产减少。本次减资完成后,川宁生物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0年1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缩股减资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香港认可及注册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下上市公司配股有关监管安排、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称“配股”)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在香港证监会就公司配股事项批准登记后,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登记。

  公司授权刘革新、刘思川两位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并代表公司办理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公司向香港证监会申请配股批准登记事项、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事项、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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