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龙药业”)于2020年1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87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350,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301,886.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84,048,213.2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9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月7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57.62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14,272.34万元,无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董事会审批额度之内,符合相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盘龙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盘龙药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保荐机构对盘龙药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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