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投集团”或“乙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原则,于2020年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助力宁波市“246”万千亿级现代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加快宁波鲲鹏产业生态建设。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68535205Y

  法定代表人:陈和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1幢23-1

  经营期限:2005年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宁波东投集团是经宁波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约人民币22亿元,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宁波东投集团秉持真诚执着、务实创新、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地产开发、运营服务、工程建设和产业投资四大板块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发展战略,已开发建设了国际金融服务中心、金融硅谷、甬江人才创新中心等20余个项目。建设项目面积逾270万平方米。

  公司与宁波东投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乙方: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双方共同在宁波区域推进“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双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领域进行合作:

  1、“鹏霄+智慧园区”合作:甲乙双方在乙方下属园区优先进行创新业务试点,共同打造“鹏霄+智慧示范园区”。包括基于“鹏霄”服务器的云计算、数据采集、安全生产管理、室外精准定位、AR远程维护作业、无人机、机器人、立体巡防等,实现各种物联网+智慧园区的创新应用;

  2、信息化服务: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在未来乙方信息化规划建设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在构建面向全球引才、科研设施、智慧园区、资产管理、新技术应用、体验设计优选甲方的解决方案,助力乙方旗下运营主体成为真正高端人才集聚的新高地、科创孵化的策源地。

  (二)合作机制

  1、双方互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方提供的业务与服务,并为合作提供必要支持;

  2、对于双方达成的业务合作内容及意向,双方共同敦促各自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落实执行,确保业务合作工作在各自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统一落地;

  3、双方保证各自对所提供的用于合作的相关技术和资料享有知识产权或者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并不得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确立了公司与宁波东投集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基于双方业务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鹏霄”生态建设及布局,积极提升宁波区域信息化建设。此外,对公司在智慧城市、智慧园区领域的产品、业务以及市场拓展将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智慧城市的市场影响力及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等方面的更好发展,有益于公司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5、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