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海股份”)与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钱围海”)达成和解意向并签订了《仲裁和解协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9)浙02执536号《执行裁定书》,确定东钱围海撤销现有执行。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东钱围海撤销执行申请的公告》,被冻结的相关账户,已于今日得到宁波中院反馈相关申请执行人东钱围海解除账户冻结。
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基本户、工行江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宁波高新科技支行一般户以及宁波东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被解除冻结,公司与东钱围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被冻结资金合计14,930,792.66元,具体情况如下:
但公司上述账户仍被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冻结,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公告》。
案件背景
公司与东钱围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中,东钱围海于2019年7月24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同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东钱围海申请冻结,申请冻结金额为5,400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于2019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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