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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02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72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推进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由于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仍需公司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本着认真落实反馈意见的原则,为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申报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待相关文件准备完成后,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 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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