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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A。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委托董事李晓斌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51,72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1,72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1,72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1,72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1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99%;反对1,030,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923%;弃权2,7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8,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245%;反对1,030,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68%;弃权2,7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88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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