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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3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该股东于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1月10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中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1、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2019年7月12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中信拟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3,452,2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4%)。

  2、减持时间过半的披露情况

  2019年10月15日,蓝帆医疗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北京中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3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下同),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中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9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0%;剩余持有公司股份187,987,9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50%,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中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北京中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中信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中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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