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拟以自有资金5,771,109.65元收购自然人左非先生持有的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行”)3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内江鹏翔将持有汇丰行100%的股权。
2、本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下属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内江鹏翔此次收购汇丰行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679417290N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杨扬
5、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8年9月10日
7、营业期限:自2008年9月10日至2028年9月9日
8、住所:河西区解放南路613号
9、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摩托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农用机械批发兼零售;二手车经销;商品信息咨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动车维修(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保险兼业代理(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经营);汽车租赁;代办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登记及车辆年检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
11、交易标的类别:自然人左非先生持有的汇丰行30%股权。
12、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1)交易标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交易标的截至2019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13、经查询,汇丰行《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除法律法规以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4、经查询,汇丰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亦不会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四、本次股权收购的方案
内江鹏翔拟以自有资金收购自然人左非先生持有的汇丰行30%的股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9】00633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9月30日,汇丰行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237,032.16元。经与自然人左非先生沟通协商后,收购价格以汇丰行上述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定价基础,汇丰行3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5,771,109.65元,收购价格公允。本次收购完成后,内江鹏翔将持有汇丰行100%的股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内江鹏翔本次收购汇丰行30%股权事项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汇丰行的融资结构,保证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增强内江鹏翔对汇丰行的管控。同时,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9】006338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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