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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0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文峰股份”)接到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峰集团”)的通知:文峰集团与自然人张泉先生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文峰集团将其持有文峰股份的15,000万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1169%)转让给张泉先生。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协议各方持股情况: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

  张泉先生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号

  身份证号:1101021965********

  2、转让方

  公司名称: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健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 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330643G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本次文峰集团拟向张泉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文峰股份15,000万股,占文峰股份总股本的8.1169%。

  2、转让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为3.07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四亿陆仟零伍拾万元整(¥460,500,000)。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受让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在协议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并提交全部申请文件之前(含当日),应将首期股份转让价款3亿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应当在目标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3个月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完毕。

  3、税费

  因本次股份转让产生的税、费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本次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进行其他安排。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前,文峰集团持有本公司694,724,5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593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文峰集团持有本公司544,724,5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4764%,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张泉先生没有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权变动事宜涉及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将于三个交易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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