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20年第一季度原料煤收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20-008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阳股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阳煤Y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2款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协商决定,共同聘请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提供价格评估服务。经公司研究同意,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收购阳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的原料煤价格确定如下:

  1.根据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原料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晋高瑞〔2020〕第01号),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收购阳煤集团五矿原料煤平均价格确定为320元/吨(不含洗耗),较2019年第四季度的收购价格360元/吨下降40元/吨,变动幅度为-11.11%。

  2.根据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原料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晋高瑞〔2020〕第02号),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下属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收购阳煤集团下属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平均价格确定为280元/吨(不含洗耗),较2019年第四季度的收购价格330元/吨下降50元/吨,变动幅度为-15.15%。

  双方以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原煤销售价格调查报告和认证结论为依据,结合国家政策影响因素、煤炭市场发展态势、当前原煤价格水平以及托管矿井原煤生产成本等情况,对本季度原煤收购价格进行调整和确定。

  根据《原煤收购协议》第5.3款规定,由于以上价格的变动幅度低于20%,所以本次价格认定和调整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晋高瑞〔2020〕第01号)《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五矿原料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

  2.山西高瑞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晋高瑞〔2020〕第02号)《关于阳煤股份和顺长沟洗选煤有限公司收购阳泉煤业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料煤价格的测算评估报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