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于2020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等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月1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议案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罗红贞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议案二《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罗红贞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罗红贞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议案四《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5、《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7、《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