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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06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月9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1月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充盈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将提高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申请不超过6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不超过6亿元的融资租赁额度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不影响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申请不超过6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并支付一定比例的融资成本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规的市场原则,符合经营实际,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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