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设立烟台纽士达氨纶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烟台纽士达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纽士达氨纶” ,具体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预核准结果为准),具体承担年产1.5万吨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项目的投资与运营。烟台纽士达氨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货币资金方式出资3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宁东投资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2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关于设立烟台纽士达氨纶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2020年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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