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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建设”)签订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和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概况

  2019年3月21日,公司中标“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及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价为14,081.76万元。2019年4月12日,公司与龙华建设签订《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龙华建设合字-工-B-XW(MZSG)-〔2019〕032号)、《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龙华建设合字-工-B-ZQ(MZSG)-〔2019〕033号),合同金额分别为670.56万元、13,411.20万元,合计金额为14,081.76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和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项目的总概算进行批复,印发《关于批复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总概算的通知》(深龙华发改概算〔2019〕41号)和《关于批复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项目总概算的通知》(深龙华发改概算〔2019〕113号),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项目批复总概算为1,623.97万元;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项目批复总概算为59,267.05万元。所需资金由深圳市龙华区财政统筹。

  近日,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上述批复,龙华建设与公司签订《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编号:龙华建设合字-工-B-XW(MZSG)-〔2019〕032B号)、《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协议编号:龙华建设合字-工-B-ZQ(MZSG)-〔2019〕033B号)。

  (一)交易对手方: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三)合同标的: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

  (四)合同金额:

  1.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合同金额由670.56万元变更为1,177.65万元。

  2.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合同金额由13,411.20万元变更为43,557.82万元。

  变更后合同金额合计为44,735.47万元。

  (五)合同工期:

  1.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合同工期:185天。

  2.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合同工期:257天。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方东明。

  3.注册资本:480,000万元。

  4.经营范围:城市单元(产业园区)开发,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备,城市更新改造等。

  5.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801。

  6.成立时间:2015年1月5日。

  (二)公司与龙华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龙华建设的其他工程。

  (四)龙华建设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管道工程、清淤、挖淤泥工程、挡墙工程、截流井、护坡工程、土石方工程、池塘清理工程、湖塘湿地工程、围堰工程等。

  2.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室外)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住宅(室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其他相关排水系统设施的分流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道路工程、电信管线迁改工程等。

  (二)合同金额: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177.65万元、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43,557.82万元,合计44,735.47万元。

  (三)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四)合同工期:

  1.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合同工期:185天。

  2.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合同工期:257天。

  (五)双方其他权利、义务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六)协议生效条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抵触,以补充合同为准。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公司承担的工程任务金额44,735.47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38%。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19年、2020年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同是工程施工合同,不可抗力因素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各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一)《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龙华区民治街道小微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二)《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龙华区民治街道正本清源查漏补缺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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