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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1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54,025,350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5.6077%,占本行股份总额的3.4154%。

  2.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7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977,25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26号),本行于2019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本行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4,058,712,749股;截至2020年1月7日,本行股份总额为4,509,690,000股,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6,655,020股,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1,763,034,980股。A股包括有限售条件股份2,295,678,269股,无限售条件股份450,976,75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共计154,025,350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5.6077%,占本行股份总额的3.4154%。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为自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将于2020年1月16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2.本行A股上市后股份总额变动情况

  A股上市后至本公告日,本行未派发股票股利、未出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本行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内资股股东,所持本行股份自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共持有本行3,812,390股A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其中的982,595股,剩余2,829,795股仍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的2,829,795股股份,也不向本行回售上述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做出其他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和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行上市资金的情形,本行也未违规为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

  2.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共计154,025,350股,占本行A股股份的5.6077%,占本行股份总额的3.415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873户,其中包括82户法人股东、1,791户自然人股东。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注:

  1.本行股东青岛市集体企业联社共持有本行3,812,390股A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其中的982,595股,剩余2,829,795股仍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质押股份及司法冻结股份数量,系截至2020年1月7日结束后的数据。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注:

  1.截至2020年1月7日结束后,本行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本行董事在本行A股IPO阶段通过网上申购方式取得的500股A股新股。该500股属于高管锁定股,按相关法律法规,其锁定期限为一年,锁定期满后自动解锁成为流通股。因此,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增减数额,均较本次解禁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数额154,025,350股多500股。

  2.本次解禁前股份数据及相应的增减变动情况,系截至2020年1月7日结束后的数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本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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