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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的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综上,列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 年1月10日, 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1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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