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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0-004

  

  特别提示: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谌晓文先生、刘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马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春女士,监事会主席刘丙宇先生,副总经理胡立勤先生、欧阳健康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马刚、谌晓文、王春、刘玮、刘丙宇、欧阳健康、胡立勤;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的情况: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5、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6、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马刚先生、谌晓文先生、刘玮先生、王春女士、刘丙宇先生、胡立勤先生、欧阳健康先生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7年8月13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公告日,马刚先生、谌晓文先生、刘玮先生、王春女士、刘丙宇先生、胡立勤先生、欧阳健康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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