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 年7 月26 日颁布、同年9 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15只基金(具体请见附件基金列表)的《基金合同》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对《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于公告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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