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商务”)控股股东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中国银联”)与联动优势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商务”)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联动商务因需要接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预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商务拟与中国银联发生的支付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不超过37,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范厚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银联商务应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商务预计与中国银联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近12个月相关类别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18.12.1-2019.11.30)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239890T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
法定代表人:时文朝
注册资本:293,037.43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03-08
经营范围: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联商务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银联为银联商务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联动商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的全资子公司,故联动商务与中国银联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关联交易系因需要接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而发生,需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
我国银行卡刷卡交易最早出现在本世纪初期,当时,主要为实体店商户服务,收单机构布设的信息交换设备为POS机,清算机构为中国银联。中国银联同时行使银行卡组织功能,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在划卡交易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是中国唯一一家卡组织以及资金清算组织,中国银联线下CUPS体系完整、规则统一。为保证公平及资金安全、可控,监管机构要求所有收单机构均须通过银联转接。银联支付体系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针对不同行业风控点提供不同的解决办法,尤其是线下支付中国银联建立了行业白名单,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在筛选客户时做到事前风控。银联体系支付通道建设非常完善,产品类型多元化,可满足支付机构不同行业解决方案。
作为中国银联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之一,联动商务主要通过网联清算中心以及中国银联建立核心的支付体系,实现全国100多家银行的跨行清算,实现全网互通。在支付通道以及支付成本上,中国银联对其辖内的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保证价格“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综上,接入银联支付体系是联动商务开展支付业务的需要,联动商务借助于银联支付体系进行资金的清算和结算,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各项规范和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商务已与中国银联签署了相关协议,相关协议有效期一般均为一年,如无异议自动展期一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的详细介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联动商务与中国银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在于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联动商务与中国银联发生支付服务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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