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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0-005

  

  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翁武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因股票质押融资事宜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分别为73,600,000股、16,597,401股及4,400,000股,合计不超过94,597,40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2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少量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分别于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17日、2019年9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6,353,07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916%。

  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截至2019年10月15日,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7,121,65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5%。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截至2019年10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7,124,5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

  截至2020年1月15日,上述预披露公告的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注:计算交易数量占总股本比例采用的股本为712,519,844股。本次被动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截至2020年1月15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2,910,83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0%;股东林永飞、翁武强在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股份,均未超过上述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

  2、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计算减持前后股份占总股本比例采用的股本为712,519,844股。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期间控股股东其他减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因瑞丰集团违反《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相关约定,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为28,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获悉,截至2020年1月15日,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累计减持瑞丰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1,32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58%。

  综上,截至本披露日,瑞丰集团被动减持股份合计14,234,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8%,持有公司股份189,285,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被动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做出关于最低价减持价格的承诺。

  2012年2月16日,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减持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2年2月28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限售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5年7月9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15年11月16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作出股份减持承诺: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及其关联方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及其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017年6月23日,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即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12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018年1月26日,林永飞先生、翁武强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即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7月18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截至本公告日,瑞丰集团、林永飞先生及翁武强先生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后续如有新的减持计划,将及时以《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的方式提前通知公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情况告知函》。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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