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0 年1月15日),佳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润国际”)持有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5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佳润国际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368,000股(占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56,000 股(占总股本的1.00%),该等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912,000 股(占总股本的2.00%),该等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佳润国际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368,000股(占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456,000 股(占总股本的1.00%),该等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912,000 股(占总股本的2.00%),该等减持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3、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司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月20日-2020年7月17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司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2月12日-2020年8月7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除发生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的承诺

  “(1)除发生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其他法律文件记载的营业期限届满且本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再延长营业期限的情况外,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计划期间内,佳润国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佳润国际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佳润国际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