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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0年1月1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购买方式于2019年1月15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购买股票21,7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成交金额合计72,074,952.18元,成交均价为3.3066元/股。锁定期自2019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处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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