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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或“公司”)股份103,632,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64.77%)的控股股东亿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泽控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2072.64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95%)。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亿泽控股出具的《亿泽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宏泽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协议转让)。

  4、减持数量:拟减持不超过2072.6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95%。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三、相关承诺情况

  亿泽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意向

  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自身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新宏泽股票价格走势择机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计划

  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其累计净减持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其持股锁定期届满之日所持股份总数的20%。

  在持股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新宏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上市后,新宏泽发生送股、转增、配股、分红等除权除息行为的,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在公司上市后,只要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其在减持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具体的减持计划。

  (三)、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损失。

  截止本公告日,亿泽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的内容与亿泽控股已披露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亿泽控股将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亿泽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亿泽控股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亿泽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宏泽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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