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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下午15:0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月4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春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且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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