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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0-002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6月22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持本公司股份11,89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2%)的公司控股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1,896,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2% )。

  2019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3),截至2019年10月15日,山西信托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山西信托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山西信托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1,8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2020年1月14日,公司收到山西信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14日,山西信托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计划期间,山西信托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1月14日,山西信托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1,8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山西信托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山西信托实际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山西信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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