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1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3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关注,审慎自查,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关注函》 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完善和补充披露,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争取于2020年1月22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关注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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