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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03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固定资产——高速公路、无形资产——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9年10月1日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中“对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的差异,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期限的总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单位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以保证全部路产价值在收费权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及相关收费路桥特许经营权可于摊销期满后全部摊销。当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产生重大差异时,公司将重新预测总车流量并调整折旧额(摊销额)”要求,对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桥资产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要求重新划分,为准确反映公司高速公路资产状况,公司聘请中标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郑州至漯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漯路)、漯河至驻马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漯驻路)、郑州至尧山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郑尧路)、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郑州至开封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郑开段)、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二期)(以下简称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商丘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商丘至港区段)、商丘至登封高速公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段至登封段(以下简称商登高速港区至登封段)和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以下简称郑民高速开民段)剩余经营期限的车流量重新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公司决定对上述高速公路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的会计估计进行调整。

  自2019年10月1日起,各高速公路预计剩余经营期限的车流量(均为收费口径)变化为:郑漯路预计总车流量为44,440.54万辆、漯驻路预计总车流量为37,876.23万辆、郑尧路预计总车流量为22,646.40万辆、郑民高速郑开段预计总车流量为52,551.92万辆、济祁高速永城段一期预计总车流量为21,484.93万辆、济祁高速永城段二期预计总车流量为17,140.13万辆、商登高速商丘至航区段预计总车流量为32,319.51万辆、商登高速港区至登封段预计总车流量为58,884.20万辆和郑民高速开民段预计总车流量为50,332.61万辆。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9年10月1日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按新的剩余经营期限车流量,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增加3,264.14万元,其中:营业成本减少4,583.28万元,其他收益减少231.09万元,所得税费用增加1,088.05万元;资产总额增加4,641.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063.1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增加2,520.11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57.77万元;另外,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145.82万元,递延收益增加231.09万元,盈余公积增加334.37万元,未分配利润增加2,929.77万元,未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若出现总计数与其中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期间固定资产——高速公路、无形资产——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权摊销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本公司自2016年10月1日起运用该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影响数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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