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20-009

  

  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 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上海五天、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部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被执行人名称: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德化县人民法院

  省份:福建

  执行依据文号:(2019)闽05执2207号

  立案时间:2020年01月03日

  案号:(2020)闽0526执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1)被执行人名称: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福建

  执行依据文号:(2019)闽0213民初1152号

  立案时间:2019年08月26日

  案号:(2019)闽0213执14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被执行人名称: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青劳人仲(2019)办字第1219号

  立案时间:2019年12月11日

  案号:(2019)沪0118执92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被执行人名称: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青劳人仲(2019)办字第1220号

  立案时间:2019年12月11日

  案号:(2019)沪0118执92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被执行人名称: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青劳人仲(2019)办字第1167号

  立案时间:2019年12月10日

  案号:(2019)沪0118执91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5)被执行人名称: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上海

  执行依据文号:青劳人仲(2019)办字第1218号

  立案时间:2019年12月11日

  案号:(2019)沪0118执9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本次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在(2019)闽01执317号案件中因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在(2018)沪0118执5872号案件中因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其他情况

  关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公司已于2019年8月31日、10月16日、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7)、《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82)。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