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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月15日接到公司大股东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欣达集团”)的函告,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其他说明:

  2017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手方之一美欣达集团签订的《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美欣达集团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置入资产(指的是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24,000万元、30,000万元、40,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各个年度,如置入资产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美欣达集团将按照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旺能环保的股权比例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所获得的持股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以现金补偿。具体业绩承诺及相关补偿安排可详见 2017年10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美欣达集团在本次重组事项中获得的股份数量为78,310,039股(公司2017年年度转增方案为:以总股本245,038,26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2018年6月4日除权之后股份数量变为133,127,066股),在重组交易完成36个月后,且《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协议》履行完毕之后,才能够解除限售。本次被质押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目前,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效益不断提升,且美欣达集团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较低,故本次质押股份对美欣达集团正常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影响较小,若出现业绩补偿问题,美欣达集团承诺提前购回所质押的股票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2,346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4.2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34%,对应融资余额为77,6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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