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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0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 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公司已将《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9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的审核要求和《关于请做好宏川智慧可转债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的相关回复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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