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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15:00在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推荐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许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陈潮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冯立明先生、黄超华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江春先生、吴锦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江春先生、吴锦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讨论并表决,同意聘任乔竹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六、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讨论并表决,同意聘任许少敏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七、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许刚先生,陈作科先生、张歆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许刚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八、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王玉法先生,乔竹青女士、陈作科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王玉法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九、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冯立明先生,张歆先生、陈作科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冯立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

  十、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全体董事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许刚先生,陈潮钿先生、王玉法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许刚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

  十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决定聘任赵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董事许刚先生、谭若闻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公司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公司拟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向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对公司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资产托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董事许刚先生、冯立明先生、谭若闻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履行36个月内解决与公司同业竞争承诺,将现有的氯氧化锆及二氧化锆生产线、所持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21.30%股权托管给公司。公司董事冯立明先生将所持有维纳科技34.50%股权托管给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接受资产托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出售部分闲置土地及相关建筑物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筹划出售部分闲置土地及相关建筑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八、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5日

  附件:

  1、江春,男,1972年出生,汕头人,EMBA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生产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0年至2007年分别在香港鼎盛有限公司及杭州广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2007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江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江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吴锦鹏,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公司创始人之一,技术核心成员。 1995年11月起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负责生产管理、生产工艺等方面工作,曾任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吴锦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6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吴锦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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