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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转债代码:110050        转债简称:佳都转债

  转股代码:190050        转股简称:佳都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1,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70号”文《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2018年12月,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4,723,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13,433,730.00元发行费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61,289,270.00元,募集资金款项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234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3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4月9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9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10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转债发行的相关修订议案,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0年1月9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75,196.79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0年1月9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6,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六、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以下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九、 备查文件

  1、《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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