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车间4-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武雄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补选李俊华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5、6、7、8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4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诗博、贾仟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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