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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和无锡威卡威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威卡威”)和无锡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威卡威”)的融资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和3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和无锡威卡威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担保进展情况见公司2019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与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银租赁”)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公司秦皇岛威卡威在冀银租赁办理融资金额为1亿元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担保范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冀银租赁对秦皇岛威卡威的全部债权,即秦皇岛威卡威应支付冀银租赁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及利息、可能发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发生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公司都将继续按照本次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担保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上述合同项下首期债务到期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二)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无锡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无锡威卡威在招行无锡分行办理融资额度为0.5亿元的《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无锡威卡威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0.5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0.4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84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9.4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冀银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2、秦皇岛威卡威与冀银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3、公司与招行无锡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无锡威卡威与招行无锡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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