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第五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商票贴现、商票保贴、国内(际)信用证等业务。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授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为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际)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提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两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2、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陆鸿远”)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元陆鸿远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际)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提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两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元陆鸿远将根据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郑红及其配偶耿燕枫对本次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元陆鸿远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元陆鸿远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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