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科股份”)拟将名下持有的位于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宏济街96号1单元3层1号房产以人民币210万元的价格进行对外出售(该价款为扣除税金及手续费等费用后的金额,最终售价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房产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出售房产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委托房产中介机构按照当地二手房市场交易价格出售该房产给非关联方。目前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受让方及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交易标的情况如下:
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目前,该房产具体的交易价格、交易时间及购买方等尚未确定,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相关协议,并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通过房产中介机构出售上述房产,房产的售价将根据当地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价格,经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金、中介服务费等费用也由交易双方协商约定。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对外出售房产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交易是否成交及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尚待产生实际成交价格后方可确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房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出售闲置房产有利于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拟出售房产的售价根据当地二手房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出售房产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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