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副董事长张炜先生关于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次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如下:
注:(1)卢彩芬、张炜、卢震宇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董事、高管锁定股。
(2)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 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 25%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王宇萍为张炜之妻,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航媛为张建均之女,张翌晨为张建均之子,故以上人员构成一致行动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