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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前期公司申请的贷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申请27,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将公司持有的萍乡市赣西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萍乡市赣西医院有限公司80%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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