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已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与相应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华商新兴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乐享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根据《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于2020年1月17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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