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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营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 提升对实体经济服务能力

到目前为止,包括众邦银行在内,真正完成增资扩股的民营银行仅为3家

  董希淼 

  2020年1月16日,武汉众邦银行宣布正式完成增资20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金达到40亿元。这是继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之后,全国第三家完成增资扩股的民营银行。

  随着资产规模扩大,资本约束成为民营银行发展的掣肘之一。在大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背景下,应采取更多措施,支持民营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提升其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

  增资扩股成为民营银行

  补充资本的最重要选择

  2017年5月份,武汉众邦银行正式开业。两年多来,众邦银行依托智能交易生态,坚持服务交易场景、供应链业务为主,努力打造独具特色的互联网交易银行。该行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的底层技术,形成以众链贷、众易贷、众微贷、众税贷等为代表的线上化、自动化、智能化特色科技金融产品。截至2019年12月末,众邦银行资产规模突破400亿元,服务客户数达1202万户,增幅115%。对众邦银行而言,顺利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金翻倍,众邦银行拥有更强的资本实力,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将进一步提高,经营规模和发展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大。

  2014年12月份,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获得由深圳银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成为我国第一家民营银行。2015年1月份,李克强总理视察微众银行,在电脑键盘上按了一下回车键后,远在家中的货车司机徐军获得了3.5万元贷款。截至2019年12月末,我国已经开业的民营银行共有18家。此外,无锡锡商银行2019年9月份获批筹建,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开业。从区域分布看,民营银行布局较为分散。目前已经开业的18家民营银行,广东、浙江各有2家,江苏、福建、安徽、湖北、山东、湖南、四川、江西、辽宁、吉林及四大直辖市各有1家。

  我国民营银行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对金融体系完善和银行结构优化,具有重要作用。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这对金融业提出了新要求。作为金融业的中坚力量,银行业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而民营银行作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金融与科技融合创新的试验田,有助于加快银行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创新,助力现代金融体系的构建。从性质上看,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与民营和小微企业有着天然的相容性,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增加金融供给主体,有助于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渠道,填补大型金融机构无法或无力顾及的市场,从而优化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改善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状况。

  但随着民营银行不断发展,资产规模逐步扩大,少则20亿元、多则40亿元的资本金,成为制约民营银行发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几家业务发展较快的互联网银行,如果不及时补充资本,业务发展就将面临着“天花板”。如第一批民营银行之一的上海华瑞银行,2018年资产总额比上年末下降7.36%,负债总额比上年末下降8.97%。民营银行成立时间短,盈利能力处于提升过程,内源性资本补充较为困难。因此,近年来,部分民营银行将外源性资本补充作为夯实未来发展基础、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关键工作。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发行债券需满足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等多项具体要求,同时还必须符合其他监管指标。而民营银行普遍存在成立时间较短,经营模式与主流银行差别较大,相关监管指标也与主流银行不尽相同等特点。按照现有指标衡量,大部分民营银行不能达到相关条件,难以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来补充资本。

  因此,通过增资扩股来补充资本,成为民营银行当下补充资本的最重要选择。但是,增资扩股也并非易事。受限于业务发展、股东实力等因素,完成增资扩股工作的民营银行并不多见。特别是在当下,一些民营银行的小股东自身面临较大困难,难以拿出一大笔“真金白银”用于增资扩股;大股东实力普遍较强,有意愿多增资,但受限于30%的持股比例上限。因此,到目前为止,包括众邦银行在内,真正完成增资扩股的民营银行仅为3家。

  对民营银行

  补充资本的四点建议

  2019年3月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改革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这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发展两类中小银行,也是继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高层再提发展两类银行。2019年11月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健全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特别是在资本补充方面,一段时间来金融管理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支持,取得显著成效。

  应该说,民营银行在补充资本方面,方式和渠道更少,面临的困难更多。因此,笔者建议:

  一是对民营银行增资扩股,除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外,应及时调整相应规定,取消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30%等约束,破除增资扩股的隐形障碍,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加大对民营银行发展的长期持续投入。

  二是适当修改相关规定,鼓励民营银行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来补充资本。央行2020年工作会议提出,“继续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途径多渠道补充资本”,可将民营银行纳入到发行永续债的目标银行之中,并创新更多资本补充工具。

  三是允许经营情况较好的民营银行先行先试,在试点的基础上公开上市。通过在境内外上市,让民营银行及时补充资本。此外,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形成完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民营银行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董希淼系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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