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10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20]2号),公司获准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重庆市、吉林省长春市、安徽省合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贵州省贵阳市和山西省太原市各设立1家C型证券营业部。
前述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公司将根据批复精神,依法依规为新设证券营业部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并按监管要求实施证券营业部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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