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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温寿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2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6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温寿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温寿东先生减持不超过6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91%。减持价格根据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 2017年6月实施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以及公司 2019年5月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温寿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总数的50%。(4)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对于已作出承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温寿东先生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温寿东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温寿东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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