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07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债券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我们同意公司注册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专业性,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是公司照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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